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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件)关于印发《2008—2010甘肃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计划》的通知

来源: 更新于:2016年3月3日() 阅读:


甘总工发[2008]15

 

 

关于印发20082010年甘肃省百万职工职业

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国资委、经委,省级产业(系统)工会、有关大企业(集团)工会、省总直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提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总工会“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要求,在认真总结近三年来实施全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的基础上,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经委制定了《20082010年甘肃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总工会

甘肃省劳动和

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人事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省经济委员会

 

             

 

OO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20082010年甘肃省百万职工职业

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工作计划

 

为了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推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主力军作用,根据中央和省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国总工会“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竞赛活动要求,在认真总结近三年来实施全省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的基础上,制定20082010年甘肃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经济发展战略、人才战略、科技创新战略,加大职工技能培训力度,提高技能比赛质量,加快技术成果转化,突出技术创新实效,推动企业节能减排,丰富建功立业竞赛内容,创新载体形式,全面提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在实现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活动内容

坚持以技能培训为基础,普遍提高职工技能水平;以劳动竞赛为载体,焕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以技术创新活动为主导,提高职工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为重点,不断提高技能比赛质量;以提升职工技能素质为目标,逐步形成以技术培训—劳动竞赛—技术创新—技能比赛为载体的“四位一体”的职工技能素质提升活动模式。

1、深入开展职工技能培训。通过岗位培训、专业培训等形式,使国有企业职工年培训率达到50%以上,非公企业职工年培训率达到30%以上。

——把技能培训与职业达标认证结合起来,积极开展职工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推进技能培训和职业资格等级认证一体化。

——以大企业为依托,建立10个以上省级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年培训1000名技术工人,其中70%为高等级技术工人。

——举办创造学培训班,大力普及创造学知识,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创新能力。每年举办1次创造学师资培训班,逐步形成一支创造学师资队伍。

——督促企业按不低于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职工职业教育培训经费,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为培训职工尤其是培训高技能人才提供经费保证。

2、开展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活动。在承担国家、省、市州和省级产业(系统)确定的重点建设(科研)项目的企事业单位中开展以“建设一流工程、创造一流管理、培育一流人才”为目标,以“比科学管理,赛工程质量;比精打细算,赛成本控制;比科技含量,赛科技创新;比完成任务,赛科学施工;比以人为本,赛安全环保”为主要内容的“五比五赛”竞赛活动。

3、广泛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围绕企业技术难题、难点,组织职工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活动;围绕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征集、评比、选树职工技术创新典型。形成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职工技术创新成果,推动企业技术进步,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成果征集、评选活动。按照国家和省上对技术创新工作的要求,征集、评选、命名一批“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先进技术操作法”、“重大合理化建议”、“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单位”、“创新示范岗”,推广一批优秀技术成果,扩大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影响,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举办全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展览会。激励和引导职工积极参加“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活动,进一步培育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倡导创新精神,发展创新文化,营造创新氛围。

——建立职工技术创新项目和技能人才信息库。在职工技术创新、技能大赛的基础上,采集技术创新成果、技能人才信息,建立信息库,开发信息网,发挥信息网络作用,实现信息共享、网上人才交流和技术协作。

4、继续组织开展职工技能比赛活动。创新比赛形式,丰富比赛内容,选树一批行业、工种的技术能手、技术标兵。

——适时举办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健全比赛机制,规范比赛形式,扩大比赛范围和领域。大赛划分省级比赛和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大企业(集团)两个比赛层次。

省级比赛:

省组委会直接举办的省级比赛:由省组委会每年确定3个以上国家急需、技术含量较高、通用性较强的工种项目,举办技能比赛;各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大企业(集团)应选择13个工种(项目)组队参赛;省级比赛启动仪式在首先开赛的地方或单位举行。省组委会办公室负责比赛的组织协调、考务、赛务、监审等工作。

冠名承办的省级比赛:由省级产业(系统)、大企业(集团)结合各自特点自主选择12个适宜工种(项目),向省组委会申报,由省组委会研究确定为省级比赛工种(项目)。比赛的组织协调、考务、赛务等工作由申办单位承担,省组委会办公室派员负责监审工作。

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大企业(集团)级比赛:

由各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大企业(集团)组委会结合各自的实际,自主选择确定2个以上工种(项目)举办技能比赛,比赛的组织协调、考务、赛务、监审等工作由举办单位负责。比赛方案报省组委会办公室备案,省组委会负责比赛的指导、协调、奖励政策的落实。

5、组织技术精英演(展)示活动。由各级组委会结合比赛的实际,组织相应比赛工种(项目)的技能精英,采取由技能精英作经验介绍,现场演示、现场答辩,观摩人员现场咨询、交流,现场操作实习等形式,交流技艺,传授绝技绝活,发挥高技能人才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年度安排

2008年:

1、开展技能培训,建立3个以上工种省级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培训高级技工700人以上。

2、组织一次职工培训工作督查活动,督促企业做好职工技能培训工作。

3、组织创造学师资培训班,培养师资100人左右。

4、启动全省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

5、开展重大合理化建议征集、评选活动。

6、举办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大赛主题为“提高技能、增强素质、争做贡献”。

7、组织技术精英演(展)示活动,结合技能比赛,组织劳动模范、技术状元传授技艺。

2009年:

1、继续开展技能培训,建立3个以上工种省级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培训高级技工700人以上。推进培训认证一体化工作。

2、继续组织参加创造学师资培训班,培养师资100人左右。

3、继续开展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

4、继续开展职工技术创新活动,征集评选“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100项,命名“技术创新能手”100名,选树“职工创新示范岗”20个,“职工创新示范单位”10个。

5、交流、展示职工技术创新成果,举办“甘肃省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展览会”。

6、继续举办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7、建立全省职工技术创新项目和技能人才信息库。充分发挥职工技协组织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中的作用,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

2010年:

1、继续开展技能培训,建立4个以上省级职工技能实训基地,培训高级技工800人以上。督促检查培训认证一体化落实情况。

2、举办全省职工创造学知识有奖答题竞赛活动。

3、继续开展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

4、开展职工先进操作法征集、评选活动,命名“先进操作法”30项。

5、继续举办全省职工职业技能大赛。

6、开展技术精英演(展)示活动。

7、召开总结表彰会,全面总结全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对技能明星、优秀组织单位和职工重大合理化建议、职工优秀技术成果、先进技术操作法等进行表彰奖励。研究部署进一步深化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的方式、内容、载体。

四、奖励办法

(一)技能大赛奖励办法

1、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各工种第110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甘肃省技术标兵”称号,其余选手授予“甘肃省优秀选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其中获得各工种前3名的选手,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授予“甘肃省技术能手”称号。获得各工种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程序申报“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

2、获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和大企业(集团)各工种比赛前3名的选手,由组委会授予“甘肃省技术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获各工种第1名的选手将择优报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授予“甘肃省技术能手”称号。

3、在省级比赛中获第1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高级技师;26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技师(如已获得技师职业资格,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其余参加省级决赛的选手,理论和实际操作成绩双合格者可晋升一个技术等级。参加省级比赛的选手必须具备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在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和大企业(集团)举办的比赛中获第1名的选手破格晋升为技师(如已获得技师职业资格,可晋升为高级技师);23名的选手晋升为高级工(如已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可晋升为技师);其余参加比赛的选手理论和实际操作双合格者,可晋升一个技术等级(最高为高级工)。

4、获省级比赛前6名和市州、省级产业(系统)比赛前3名的机关事业单位选手,不具备参赛技术等级要求条件的,在奖励晋升的技术工人等级基础上降低一个等级。无国家、省级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工人等级证书的(含进入决赛的双及格选手),只晋升为初级工。

5、对不设高级技师或技师的职业,符合技术等级晋升条件的,只晋升到此工种的最高级别。

企业选手的技术等级晋升,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按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选手的技术等级晋升,由省人事厅按程序办理。

(二)技术创新奖励办法

1、获省级职工“创新示范岗”、“职工创新示范单位”称号的班组、单位,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甘肃省工人先锋号”、“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状”。

2、获“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一、二、三等奖的,按照“甘肃省总工会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3、获省级“职工优秀技术创新成果”、“职工重大合理化建议”、“先进技术操作法”一等奖的集体和个人,在享受相应奖励政策的同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状”、“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

(三)甘肃省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省竞赛组委会每年对在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授予“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有功单位(集体)”和“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有功个人”称号,颁发奖牌、荣誉证书。特别优秀的,可以按程序申报甘肃省和全国 “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对组织开展竞赛活动成绩显著的单位,授予“重点建设(科研)项目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称号,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

(四)技能素质提升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奖励办法

对在落实甘肃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中,发动面广、组织有力,并能出色完成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集团)技能培训、技能比赛、技术创新、劳动竞赛工作的单位,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证书。对在素质提升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由组委会授予“优秀组织者”称号,颁发证书。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在“甘肃省百万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组委会由省总工会、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人事厅、省国资委、省经委等单位组成,负责对活动的整体规划、监督检查和表彰奖励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总工会职工技协办公室,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工作方案、落实计划和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和大企业(集团)开展活动,组织参加全国比赛、创新成果评选等活动。市州、省级产业(系统)和大企业(集团)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各自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培训、比赛、技术创新和劳动竞赛等活动。

各级组委会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工作协调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形成由工会牵头、成员单位密切配合、职工技协主抓,上下联动,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基层,及时了解活动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指导工作,确保三年活动计划全面落实。

2、制定和落实激励、奖励政策。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办发[2006]68号)要求,各级政府在安排职业教育经费时,确保不低于30%的部分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在落实高技能人才各项经济待遇的同时,要重视提高他们的政治待遇,注意在高技能人才队伍中发展党员、评选劳动模范、推荐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管理和决策,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中,高技能人才应占一定比例。企业重大决策要充分听取技术工人意见,发挥他们在生产、管理和技术开发应用等方面的作用;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作用,在各自工作范围内为活动提供激励办法,制定优惠政策,激励广大职工学知识、学技术、比技能、比贡献,积极创新,岗位成才。

3、落实活动经费。为了保障活动的顺利进行,要积极争取同级财政部门的支持,同时,采取冠名承办、协办等市场化运作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

4、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素质提升活动的目的、意义和成效,宣传技术工人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题词:技能素质提升   20082010年工作计划   通知

抄 送: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人事部、

中国职工技术协会

甘肃省总工会                          2008225印发

(共印5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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