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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总工会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来源:法律援助中心、网络服务中心 更新于:2019年12月3日() 阅读:

省总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宪法学习宣传有关部署,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根据甘肃省司法厅、甘肃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精神,工会干部可于201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31日24时登录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网站参加竞赛。知识竞赛结束后,司法部、中央网信办将统一组织抽奖。现就组织参加知识竞赛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 建设法治中国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主办: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

承办: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国家网信办网络社会工作局、法制日报社

协办: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中国长安网、人民网、新浪网、腾讯网、@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

参与网站:各地普法网站、中央和地方重点新闻网站、部分政府网站和商业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

三、竞赛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党章和党内法规,2019年颁布、修订、施行的法律法规,及与人民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四、时间安排

微信答题贯穿全年。其中,2019年12月为网站竞赛期,为期1个月。竞赛规则将于竞赛开始前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等百家网站和@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竞赛办法

(一)网站参赛

2019年12月1日8时至12月31日24时,网友可登录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等百家网站的竞赛活动主页面参加竞赛。网友填写个人信息注册成功后,点击“网站参赛”,系统将自动生成一套含有5道题目的答卷。题目形式为不定项选择题。网友在线答题完毕后提交,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答题满分的竞赛者将获得抽奖资格。

(二)微信参赛

网友可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和@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参加每期竞赛活动。每月1日-20日为答题期,微信公众号每日推送一题,答题系统自动统计网友答题次数及正确率,每月答对10题即可参加抽奖。网友答题完毕后,可将自己的成绩附带手机答题页面分享到朋友圈。

1.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 中国好网民微信公众号

六、奖项设置

网站知识竞赛结束后,司法部、中央网信办将统一组织抽奖,共设置5200名优胜奖,奖品为50元手机话费。其中网站参赛设置400名,微信参赛设置4800名(每月400名)根据组织参加竞赛情况,评选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

七、获奖发布

(一)网站参赛

12月31日24时,网站答题截止,从所有满分的答卷中抽出优胜奖。2020年1月5日公布获奖名单、1月中旬进行奖品发放。

(二)微信参赛

每月25日抽奖公布获奖名单,20个工作日以内进行话费充值。

活动结束后,司法部将运用中国普法网、中国网信网、中国普法两微一端公布个人获奖名单和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同步在相关网站制作活动专题、节目和版面。

八、工作要求

“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具体举措。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知识竞赛与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的有关部署结合起来,有组织地开展答题活动,扩大知识竞赛的覆盖面,提高干部职工知晓率方便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活动。通过注重工作实效,坚决杜绝走过场,充分发挥竞赛活动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不断开创新时代普法工作新局面。



法律援助中心 职工网络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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