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全国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的通知》(总工办发〔2020〕23号)要求,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在2021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表彰一批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女职工集体和个人,并授予“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和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荣誉称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2021年我省推荐的“全国五一巾帼奖状和奖章”、“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和标兵”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传真等方式向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或省总工会机关党委(纪委)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我们将认真受理和核实。如不存在影响表彰的问题,将按计划予以推荐上报。
联系部门: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省总工会机关党委(纪委)
联系电话:0931-8821512(兼传真)
8825907
联 系 人:刘 瑞 尉建强
电子邮件:gsng1411@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号甘肃省总工会
邮政编码:730000
甘肃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5日
上篇:
下篇:
主办单位:甘肃省总工会 版权所有copyright www.gsgh.org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郊巷26号 邮编:730000 陇ICP备16000114号
设计制作 宏点网络
建议使用IE浏览器,IE8~IE10版本1280*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