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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甘肃省创新型班组和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的通知

来源:经济技术部 更新于:2021年2月22日() 阅读:

关于推荐申报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甘肃省创新型班组和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的通知


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总直属基层工会,部分大企业工会:
  为持续深化建功立业、劳模创新、班组创新、健康幸福行动,引导广大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激发广大职工创新创造热情,深化群众性安全生产,促进职工素质提升,推动企业安全、创新、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甘肃省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甘肃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创新型班组创建行动”的实施方案》《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安康企业家评选命名办法》规定,省总工会拟命名一批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甘肃省创新型班组和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现就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
  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应当有场地设施、工作计划、活动经费、创新成果,能够经常开展活动,已被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总直属基层工会和大企业工会命名挂牌,有效运行2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
  1.原则上有一支由一名具有较高技能水平、管理经验和创新能力的省部级以上劳模或工匠人才、全国和甘肃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或特别优秀的市级(企业集团公司级)劳模、工匠人才为领衔人组成的创新团队,以团队协作的模式开展工作;
  2.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基本的设备设施、明确的技术攻关课题和创新目标,必要的资金保障,能定期开展技术攻关或创新活动,运作规范有序;
  3.具有较强的创新和攻关能力,能积极开展创新创造活动,承担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或本单位的创新课题或技术攻关项目,取得创新成果,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集智创新、协同攻关、传承技能、培育精神等功能,带动本单位乃至本地区、本行业(系统)的群众性技术创新和职工技能素质提升。
  企事业单位建制内的研发机构不在命名之列。已被省总工会命名的示范性创新工作室不再推荐申报。
  (二)甘肃省创新型班组
  甘肃省创新型班组应当为企事业单位有建制、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基本设备设施和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意识浓厚、创新能力较强,民主和谐、团结进取,当年无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在本单位乃至本地区、本行业产生一定影响力的工段(车间)、班组(科室),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开展或参与企业合理化建议、技术攻关等活动,获得县级以上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技术专利等,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2.结合本行业、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研究和运用新工艺、操作程序,改进生产流程、操作方法,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率,效果明显;
  3.开展QC攻关小组活动,推广运用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改进生产(服务)模式、方法,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提升明显;
  4.开展名师带徒、技能培训活动,成员学习积极性高,技术技能进步明显,“明星工人”、“金牌工人”等典型不断涌现。
  企事业单位建制内的研发机构不在命名之列。已被省总工会命名的创新型班组或创新明星班组不再推荐申报。
  (三)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
  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必须是已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单位,并连续保持该荣誉两年以上,同时2020年度“安康杯”竞赛考核成绩在98分以上的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
  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职代会报告制度和安全生产厂务公开制度落实到位;
  2.组织机构健全,安全生产教育有计划、有落实,企业安全文化特色明显;
  3.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健全,作用发挥好;
  4.落实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职业卫生健康档案及健康体检制度。
  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班组必须是已获得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并连续保持该荣誉两年以上,同时2020年度“安康杯”竞赛考核为满分的班组,并具备下列条件:
  1.创新班组安全管理,在班组安全建设中成效明显,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领先;
  2.在本地区、行业、单位开展的“安康杯”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获得先进班组等相应荣誉或奖励。
  甘肃省安康企业家必须是所在单位符合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条件,本人主管或分管单位安全生产和“安康杯”竞赛工作的领导班子成员。安康企业家和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不同时在一个单位产生。
  已被命名为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的,不再推荐申报。
  二、工作要求
  (一)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甘肃省创新型班组命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自下而上申报,由所在单位工会推荐,经所在单位党政同意后,向上一级工会提出申请;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总直属基层工会按照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
  (二)“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由各市州总工会、兰州新区工会、省级产业(系统)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工委、省总直属基层工会会同政府(行业、系统、单位)应急管理等部门一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安康杯”竞赛实际情况,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
  (三)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组织撰写被推荐对象事迹材料,要求层次分明、文字干练,字数在800字左右。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甘肃省创新型班组和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事迹材料的主要内容包括被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做法和取得成效。事迹材料将作为评选命名的重要依据。
  (四)各申报单位要认真按要求填写推荐汇总表、信息汇总表和推荐审批表,同时提交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和企业法人资格登记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推荐汇总表中的推荐对象按实际绩效进行排序,作为评选命名参考。
  (五)推荐申报工作不分配名额,由各推荐单位择优推荐申报。省总工会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申报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评审,择优命名。
  请各推荐单位于3月20日前,将推荐审批表和完整申报材料(含电子版)报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信息汇总表》《甘肃省创新型班组信息汇总表》只报电子版。所有表格请在省总工会网站或经济技术部QQ工作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联 系 人:范晓炜
  联系电话:0931-8825298
  电子邮箱:gansulaomo@sina.com

  下载链接:甘肃省示范性劳模创新工作室、甘肃省创新型班组和甘肃省“安康杯”竞赛示范单位、示范班组和安康企业家申报表格.zip


                  甘肃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1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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